近日,有市民发现,老军营小区北区多幢楼的楼顶都有加盖的彩钢瓦房。10号楼楼顶的彩钢房,透过窗户还隐约能看到窗帘。据老军营社区主任介绍,这个彩钢房是2014年刚建的,由于顶层户主家里人口多,就想了这么一个“法子”,打穿顶层楼板,在自家安装楼梯,增建“楼中楼”,来拓宽自家的居住面积。此外,老军营小区11号楼及18号楼也存在加盖彩钢房的现象,据周围居民反映,11号楼彩钢房用于养鸽子,18号楼则用于堆放杂物。
老军营小区的房屋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建筑,比较老旧,打穿楼板、私自更改楼体结构和防水层,也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各种高层楼顶加盖建筑在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来了大家的思考。那么,楼顶上加盖建筑,是否违法呢?
富众三鑫小区楼顶加盖凉亭
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经过审批擅自施工,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法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加盖楼顶建筑显然是一种建设行为,这种建设行为事先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允许,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擅自“加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加盖的建筑也应当是违法建筑。
晓山大厦楼顶的仿古建筑在周围的建筑群中格外醒目
这座名为晓山大厦的高层位于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上,在它的楼顶上,一座六角凉亭,朱红色的外墙搭配金黄色的琉璃瓦,在周围群中显的格外醒目。据了解,这座高层已经建成了近20年,而楼顶的建于何时却无人知晓。